2006年9月初,经朋友提醒,我读到了张有德发在《中国民航报》的文章,读后我深感气愤和震惊。随后我致信中国民航报社,讲了张文失实的严重程度,要求报社进行辟谣。经过多次交涉,中国民航报社表示可以发表声明辟谣,但声明中需注明失实文章“系张有德先生通过联系安先生亲友间接获取信息撰写而成”。
对,我就觉得有一种奇幻的感觉。因为确实有几年,尤其是我上大学的时候,有很大的影响。他写的那个人,跟我有什么关系,我也说不清。但是,肯定不是我。
《沪浙打通首条省界“断头路” 通勤缩短到3分钟》减刑裁定显示,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李达球减刑一案,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认为,李达球没收个人财产、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,建议减刑幅度从严掌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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